联合办学协议书

时间:2024-07-11 21:33:14
联合办学协议书13篇

联合办学协议书1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联合办学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联合办学协议书1

甲方:湖南省幼教师资培训中心

乙方:

经双方协商议定,从年起,甲、乙双方联合开展幼儿园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办学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有关法令、法规及政策。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思想,求真求实,促进教师自我成长。

3.认真教学、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4.尊重教育规律,遵循市场法则,互尊守信,互利互惠。

二、双方职责

甲方:

1.负责提供园长岗位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师资。

2.负责组织优秀教师实施教学。

3.负责检查、评估教育质量,并考核学员学习情况,按教学计划要求向成绩合格的学员核发省级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结业证。

4.负责收费工作,出具收费票据。

乙方:

1.负责生源的组织和宣传发动,保证80个以上生源,协助甲方做好学员的注册工作。

2.负责提供开展教学培训的场地。

3.派出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班主任,负责培训时的学员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联系甲方教师食宿。

5.协助甲方收费。

三、培训时间与收费

1、培训时间共十六天,其中有两天参观见习。分三个阶段进行。

2、学费400元/人,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四、收益与分配

1.每次办班收费(培训费)为办班收益的来源。

2.每次办班的收益分配为:甲乙双方按七三分成。

五、其它

1.甲方在长沙办学,乙方学员有优先获得培训机会的权利。

2.乙方对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暂订叁年,若甲乙双方开发其它短期继续教育合作项目,可参照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联合办学协议书2

甲方:宝清县技工学校

乙方:宝清县环球美容美发学校

为了大力发展我县的职业技术教育,发挥社会力量办学在职业培训中的优势,促进我县就业形势的稳定,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积极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联合开办美容美发专业技工班,学制2年(理论、实训课1年,实习1年)。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二、乙方按技工学校有关政策,负责招生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应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学员毕业达到中级职业技能标准,学生毕业后负责向社会推荐工作。

三、甲方负责部分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开设就业指导、职业道德、劳动法等相关课程。

四、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收取学费,按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甲方负责学生的录取和毕业证的发放,并协同乙方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录取费、毕业证书费及基础课的课时费等。

六、其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作时间为5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联合办学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联合举办____________,为有利于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规格和教育质量,明确双方责任,协议如下:

一、招生

第一条 乙方负责组织生源,严格入学条件,开学后一个月内及时向甲方提交学员名单及证件。甲方负责审查学员入学条件(未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本科学员必须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审查合格批准为学员。

二、学籍及行政管理

第二条 甲方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学籍资料包括:学籍卡、新生入学登记表、学员毕业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及学员有关学习档案。乙方需要时,可印制副本。

第三条 乙方负责安排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及学员学习期间的食宿。

第四条 乙方应有专人担任班主任(报甲方备案)负责学员的管理工作,到课率不低于______%。甲方负责检查学员的课率情况。

三、教学计划及教师

第五条 甲方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乙方根据条件向甲方推荐任课教师并填报任课教师登记表,报甲方审查批准,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甲方在一定时间对兼职进行指导或短期培训。任课教师费用由乙方负责。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保证上足课时,认真检查批改作业,保证教学质量。

第六条 乙方根据甲方教学计划拟定教学进度表报甲方备案。甲方负责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四、教材

第七条 甲方负责提供学员教材及参考资料,乙方需先付款,后领取教材、资料。为保证教材、资料的正常供应,乙方不得自行外购教材、资料。

五、命题、考试、阅卷

第八条 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任课教师命题。

第九条 乙方负责安排场地(单人、单桌)及监考人员,甲方负责派出巡考人员,携密封试卷进行考试。乙方按学院规定组织好考试,维持好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条 甲方负责阅卷,并付给阅卷人阅卷费,同时将成绩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将考核成绩通知学员。

六、验印、发证

第十一条 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被甲方录取者,学习期间完成全部学业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教委验印的毕业证书;未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或参加成人高考未被甲方录取者,学习期间完成全部学业,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由当地政府部门承认,学院验印的学业证书,每人须交验印费______元,由甲方掌握使用。

第十二条 学员考核不及格者,补考一次,再不及格者,毕业前再进行一次性补考。补考不及格 ……此处隐藏8104个字……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如果不服从生活阿姨的管理,屡次出现违纪现象,宿舍管理得分不及格,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安全十不准》,在宿舍里不能私拉乱接,不能擅自改变拆装已配置设备,不能擅自使用电器,不得使用移动电话。第一次发现教育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没收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为了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学校有权对进出学校及学生宿舍的人员、财物和宿舍内进行检查,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和阻挠。

4.家长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看望孩子,不得随意进出学生宿舍,更不得在宿舍内住宿。平时如果家长确实需要进学校的,应先与班主任、生活阿姨或其他教职工联系,核实身份后方能进入学校。

二、学生周末、节假日等留宿管理

1.学生周末、节假日留宿接受学校托管时,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不得乱窜宿舍,不得滞留校外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外留宿。

2.节假日时,学生在路途中应服从司乘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3.学生留宿学校时,家长应督促子女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提出过分要求和无理要求,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

三、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1.家长应督促子女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学生中发生了矛盾应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在老师的指导下化解矛盾,杜绝私下里采取过激或极端行为,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2.学生应注意自己的交往方式和交往范围,不得发生男女生之间不正当交往及拉帮结伙、以大欺小等不正当交往行为,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3.学生在校期间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翻越门窗,攀爬围墙,不得自行外出或擅离学校或在校外留宿,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4.学生应服从学校的教育,主动抵御成人化的消费方式及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厅、迪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地方消费,不交网友,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5、学生贵重物品如相机、手机、首饰等不得带入校内,如携带现金必须交由班主任代管,防止贵重物品和现金遗失。

6.家长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学校的,经同意进入学校后,应服从保安的安排,停在指定位置。

四、学生常规管理要求

学生在校遵守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同时还应特别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的发式、着装应符合学生的规范,不着奇装异服。

联合办学协议书13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本着对教育共同的思想与理念,希望共同创办一所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法律、法规,现就各方出资举办 学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权利、义务等,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供各方出资人即举办者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联合举办 学校的办学宗旨:

二、学校名称:福州 学校

三、办学地点:租赁 办学,租期暂定 年。每年租金 元,由学校办学经费中支出。

四、投资总额、股份比例及权利义务

1、学校的启动办学资金即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份,即出资 万元;乙方占 %股份,即出资 万元。甲乙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出资均按以上股份比例,在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之日起 天之内将以上出资额存入指定的帐户。

2、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学校的股东(即举办者)。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在学校正式设立后或变更后均按以上出资比例承担后期增资义务以及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股东(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有权取得合理回报;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对学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或优先受让其他举办者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学校终止或者转让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学校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法规及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股东(举办者)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合办学协议书及学校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及为发展需要增资扩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其他股东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和其他义务。

五、办学规模

1、学校办学规模根据设置标准和校园校舍的总体容量进行10年规划,

总容量设置 个教学班 人规模。

2、学校组织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股东和董事会负责,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董事会职责和校长职责及章程约定的条款运作。

六、筹备与正式申报及开学时间

1、自联合办学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开展市场调研,进行办学可行性与必要性的论证。

2、拟定 年9月正式开学。

七、招生意向与规划

学校正式设立后第一年拟招收 人。以后每年逐级增加,计划在 200 年学校容量与规模达到办学目标。

八、联合办学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第五十四条规定,股东(举办者)可以变更,但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报教育主管机关核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转让变更情况再签订变更联合办学协议。各方按法律程序办理变更后的学校事宜。联合办学合作期限暂定 年,合作到期前一年,学校董事会应将是否继续联合办学或终止办学的意见上报股东讨论后决定。若需终止办学,对终止涉及的一切程序均按法律规定和学校章程执行。

九、联合办学对合理回报的约定

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均同意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遵守法律对合理回报取得的有关规定,以每次会计年度进行的预决算为依据。

十、本协议经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签字生效,一式 份,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各执一份,一份上报教育主管审批机关,一份交法人登记机关。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学校章程为准,同时根据学校发展过程需续签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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