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4-07-11 21:54:02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1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注册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一家以提供工厂企业员工膳食供应管理服务的企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在 市 镇 单位(下称“ 单位”)的膳食经营项目合作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项目经营的合作背景与合作方式

1.甲乙方欲共同合作,承包 单位的员工食堂(下称“该承包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运营。乙方仅协助甲方完成食堂的承包、签订承包协议并为甲方的项目运营提供必要的帮助,不参与合作项目的实际管理。

3.双方的合作期限始于双方为项目承包开始开展必要的工作,止于项目承包失败或项目承包协议终止或其他项目承包权消灭的情形。

4.在承包协议签订前所需费用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分配:

⑴全部由甲方垫付;⑵全部由乙方垫付;⑶按需要各自垫付一部分,最后结算时以合法票据为准。

5.在食堂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能承包该单位食堂并签订承包协议,双方所垫付的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分配:

⑴全部由甲方承担;⑵全部由乙方承担;⑶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分担。

6.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承包协议后,以甲方为经营主体开展项目运营,不另行成立独立的法人单位,并依据该承包项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规定选择是否注册分公司。双方仅在该承包项目进行合作,该承包项目在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涉及甲方名下的其他承包项目。

7.项目承包协议签订后,对于双方于项目承包协议签订前所垫付的费用作为项目的开办费用计入项目的财务成本,垫付人可以在承包合同签订完毕,各方出资到位,并组成项目财务部门后向项目的财务部门报销。

二、经营项目的财产份额、议事规则及分红事宜

8.双方一致同意,将该承包项目的财产份额分为货币份额和虚拟分红份额两类。货币份额是以货币或实物缴纳的方式完成出资,对项目的实际资产拥有相应比例的所有权,在项目经营期间对项目的具体经营问题具有表决权;虚拟分红股份只具有分配红利和监督、查询的权利,对项目的实际资产没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所有权,在项目经营期间对项目的具体经营问题也不具有表决权(即:只有分红权、监督建议、经营知情权,不享有管理权)。

9.双方一致同意,该承包项目的货币份额和虚拟分红份额合计为一百等份,其中货币份额 份,对应项目实际资产的全部所有权;虚拟分红份额 份。在项目分红分配方面,虚拟分红份额和货币份额具有完全相同的权利。

10.双方一致同意,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出资 万元,获得货币份额 份;乙方出资 万元,获得货币份额 份。该承包项目出资合计 万元,作为项目的固定资金,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11.鉴于乙方为食堂的承包、承包协议的签订以及项目运营提供的支持,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获得该承包项目的虚拟分红份额 份。该份额到项目承包权消灭后自然终止。该份额在承包项目经营期间对项目的具体经营问题不具有表决权,且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具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12.该承包项目的固定资金不足时,由甲方提供所需资金,所提供资金算作承包项目向甲方的借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利息。该利息计入项目的运营成本。

13.项目如果需要工商登记,则仅登记货币份额,虚拟分红份额不得进行登记注册。

14.承包合同签订后七天之内,双方需完成货币份额的出资,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没有完成出资的,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缺少部分,视为放弃相应货币份额。

15.甲方收到乙方的投资款项后,须向乙方出具“收到投资款项证明书”。该证明书载明:投资人,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收到款项时间,在投资项目中所占的货币股份比例,签发时间等。

16.合作经营事宜原则上由合作各方沟通商议,作出有利于项目经营的决定。在不能完全达成一致时,以占货币份额的50%以上的成员表决意见为准。

17.项目的营业额在扣除项目运营成本和项目管理费后的余额,作为项目红利。项目红利分配为每满壹年分六个月,依次顺延,在分红时,按照项目的财务结算报告,将应该分配的红利分成一百等份,甲方应该分配得到 份,乙方应该分配得到 份(含虚拟分红份额的红利)。

三、项目经营管理及费用承担

18.项目的运营管理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和培训、财务管理、项目现场经营管理等。乙方不参与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

19.项目的运营人员分为固定在项目现场上班的人员和在甲方公司上班需要流动为项目运营提供服务的人员。固定在项目现场上班的人员其人力资源成本计入项目运营成本,没有在项目现场上班的人员其人力资源成本按考勤计入项目运营的财务成本中。运营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双方按照约定的议事规则协商确定。

20.项目经营期间,乙方如需要后续的经营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⑴乙方的虚拟分红份额中已包含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⑵乙方的虚拟分红份额中没有包含相应费用,所需费用由项目运营资金解决,但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乙方只有建议权。

21.甲方为项目的运营提供管理和支持,在每个月的财务结算中,按照项目当月总营业额的 %提取管理费用。该管理费用包含:品牌推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办公耗材、项目负责人差旅费、交通车辆费用、小型应酬费用。没有包含在以上费用中的项目费用开支,均直接计入项目的经营成本,在项目财务科目中列支。

四、财产份额的转让和货币份额的退出

22.该承包项目的虚拟分红份额不得转让。

23.甲乙双方在该承包项目上的货币份额均可以协议转让,但转让须征得对方同意,不同意转让的需购买该货币份额。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购买权,对方不同意购买的情况下转让方方可转让给其他人。

24.合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作对方同意,可以退出合作:

(1) 发生重病、死亡等不可抗力的情形,按货币份额出资的本金退出;

(2)在经营过程中不愿继续合作,分两种情况退出:

a.若承包项目经营情况良好处于盈利中,按货币份额出资的本金退出;

b.若承包项目处于亏损期,按货币份额出资的本金减除双倍的应分担亏损金额退出且折算后所退金额退给时间为六个月(180天)

< ……此处隐藏9756个字……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

第二十五条 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书的附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全体合作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盖章)

乙方:____(签名)

丙方: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月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2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3.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

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3.2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3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

3.4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3.5每年项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四条 事务执行

4.1甲、乙双方就项目的事务达成以下协议。

(1)由

(2)由 乙方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

(3) 由

(4)由 乙方 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其他:

4.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4.4.甲、乙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双方约定而造成对方或项目损失时,应从自己的其他资产(投入项目以外的资产)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双方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2)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4)新投资人的加入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5.1双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

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进行转让,转让无效。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2项目终止后,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首先进行评估,所有的资产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

5.3项目开始运营起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 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3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6.4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5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

6.6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6.7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

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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